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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学生饮用奶计划”启动

2000-11-16 来源:光明日报 学校对企业公开招标 各部门不能借此牟利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11月15日电经国务院领导批准,农业部、中宣部、国家计委、财政部、教育部、卫生部、国家轻工业局、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和国家食物与营养咨询委员会等今天联合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宣布:国家“学生饮用奶计划”即日起正式分步启动。

为保证实施“学生饮用奶计划”的工作健康有序地开展,国家决定成立由农业部牵头,有中宣部、国家计委、财政部、教育部、卫生部、国家轻工业局、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和国家食物与营养咨询委员会等部委局参加的国家“学生饮用奶计划”部际协调小组。

实施国家“学生饮用奶计划”必须坚持“安全、营养、方便、价廉”的原则和“统一部署、规范管理、严格把关、确保质量”的工作方针。根据我国各地经济发展、奶类资源和加工能力等具体情况,从2000年开始,分步骤推广。第一步先在北京、上海、天津、广州、沈阳等5个城市试点;第二步向全国省会城市和经济发达城市推广;第三步向中小城市和其他有条件城镇推广。

实施“学生饮用奶计划”,将对生产学生饮用奶的定点企业实行资格认定制度。按统一标准生产的、印有“中国学生饮用奶”专用标志的学生饮用奶,专供在校学生饮用,不得进入市场。鼓励信誉好的大型骨干企业或公司进行规模化生产、储运、配送,实行有限的市场竞争。学校应当通过对定点企业公开招标的形式,自主选择质优、价廉的供货单位,运用契约的方式确定各方的责任。学生自愿饮奶。

农业部、国家计委等部委局联合发出的《通知》中明确指出,各有关行政部门不能凭借这项工作牟取经济利益,不得向企业收取资格审批和标志使用费用。学校也不得在核定的奶价和劳务费用之外任意加价或收取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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